汽车销售人员私自开走展厅内新车 最终投案自首

 1月4日,青山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依法将汽车销售人员私自开走展厅内汽车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件移送至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6日,青山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接青山装备园区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展厅内一辆价值14.88万元的SUV汽车被盗。

接警后,新城派出所立刻安排民警展开侦查,经大量走访了解到,该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人员高某某未经公司同意,于2018年8月13日私自将车开走,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发后,高某某离开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已经无法联系到他。查明案发情况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展开搜捕。经过调查走访,嫌疑人高某某已逃离内蒙古,派出所民警一方面向分局领导汇报案情并对嫌疑人高某某进行网上追逃,另一方面,民警对嫌疑人高某某家属进行劝说,希望高某某能够自首。2018年11月9日,嫌疑人高某某迫于压力,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鉴于该涉案车辆已经被追回,嫌疑人高某某及其家人愿意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积极赔偿,且已经取得该公司谅解,目前新城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此案已移送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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